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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2019年海门市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的通知
添加日期:2019-4-25 16:26:56 作者: 点击数:3366

 

 

海门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

 

 

海科协[2019]8

 

关于实施2019年海门市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的通知

各区镇科协:

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围绕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,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全面落实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,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引领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、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根据中国科协、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》(科协发普字〔201745号)提出的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,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、实效性和获得感的工作要求,及江苏省科协、财政厅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精神,经研究决定,组织实施2019年“海门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内容

2019年我市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将原来的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与“社区科普益计划”合并实施,奖补对象调整为: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、科普示范社区三类。

奖补数量调整为: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合计4个(统称农村科普先进单位,统筹使用,单项不限定具体数量),科普示范社区2个。

奖补资金:根据市政府《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》(海政发〔201814号),农村科普先进单位2万元/个,科普示范社区1.5万元/个。

二、项目标准

2016—2018年间受到国家和省级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表彰的对象不在推荐范围之内。

(一)农村专业技术协会

1.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,组织机构健全、产权明晰、遵纪守法、管理规范的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。

2.获得县级以上(含县级)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。

3.成立2年以上且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,拥有一项以上适用技术,在科学普及、技术推广、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,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镇(区)农民年均纯收入20%以上(建立在省定经济薄弱村的农技协,此项不做要求)。

4.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,普及科技知识、弘扬科学精神、传播科学思想、倡导科学方法;崇尚科学文明,反对愚昧迷信;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、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,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。

(二)农村科普示范基地

1.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。

2.获得县级以上(含县级)农村科普工作奖励。

3.科普基础设施完善,科普活动场地固定,科普信息化设备配置到位,常态化对外开放。

4.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、展览、培训、咨询等科普活动。每年开展活动30次以上、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,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、推广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、辐射带动农户增收致富、推进乡村振兴方面成效显著,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。

(三)科普示范社区

12016—2018年度命名的南通市或以上科普示范社区。

2.科普组织健全,有专人负责社区科普工作,建有10人以上的科普志愿者队伍,有完整的工作台账。

3.科普基础设施完善,科普活动场地固定,科普信息化设备配置到位,常态化对外开放。

4.有当年社区年度工作计划,科普活动记录规范、档案齐全;有三年科普工作发展规划,目标明确,措施有力。

5.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周、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活动,深入开展食(药)品安全、健康养生、防灾减灾、应急避险、节能环保、绿色生态、污染防治等各类科普宣传教育活动,每月不少于1次。

三、实施流程

1.项目申报

各区镇科协要按照项目标准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,并根据要求于20191018日前将申报材料(含:推荐申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)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送市科协科普部。(相关附件可在“海门公众与科普网”也可关注“海门科普”微信公众号下载)

2.项目评审

市科协与财政局、驻政协机关纪检组联合组建评审委员会,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在海门公众科技网进行公示,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由市科协和市财政正式发文表彰。对受到表彰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授予“海门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”称号,受到表彰的社区授予“海门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示范社区”称号,并给予资金奖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加强组织领导,积极推荐申报。各区镇科协要高度重视,采取得力措施,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服务,抓好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,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,发挥好项目在工作导向、资金撬动等方面的作用,助力农技协转型升级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拓展服务、社区科普e站建设运行。

2.公平公正,强化监管。各区镇要严格标准、择优推荐、杜绝弄虚作假行为,把监管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,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。对在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、编造事迹、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所在单位和地区当年的推荐资格。获奖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经查证属实,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,同时取消今后三年内的推荐资格。

3.实行动态监管。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将对获奖单位实行动态管理,对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或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获奖单位,取消其荣誉称号。

4.发挥典型作用。各区镇要组织和指导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制定开展科普活动的计划,明确目标任务、工作措施和相应职责,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支持力度,使其在科普工作中取得更大成效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市科协科普部  毛海华

电话:82213138

信箱:hmkp82213138@163.com

地址: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政府大楼1337

 

附件:

1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

2.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

3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

 

 

 

 

海门市科学技术协会          

2019425

 

海门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农村专业协会推荐表样表.doc

海门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样表.docx

海门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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