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会章程 -> 第一章 总 则
  海门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
 
(2003年4月23日海门市科协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)

 第一章 总 则

   第一条 海门市科学技术协会(简称海门市科协)是中国共产党海门市委员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,是海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,是市委、市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,是海门市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。
海门市科协由市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(以下简称学会)、乡镇科协、工厂科协、学校科协组成,业务受上级科 协的指导。
    第二条 海门市科协的宗旨是:团结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,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努力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,实施“科教兴市”和可持续发展战略,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,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,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服务;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,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,为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团体服务。
    第三条 海门市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基本方针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》,弘扬“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”的风尚,倡导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精神,坚持民主办会原则,按照章程,积极主动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
 
第二章 任 务
 
主办:海门市科学技术协会
地址:海门市解放东路公园巷48号 邮编:22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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